问题 | 数罪并罚的特点,该怎么对犯有数罪的人确定刑罚? |
释义 | 一、数罪并罚的特点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刑罚的制度。数罪并罚具有以下特点: 1、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数罪。这是适用数罪并罚的事实前提,这里所指的数罪,是指实质上的数罪或独立上的数罪,并且必须是行为人所为。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并不是仅限于数个单纯一罪,也包括数个刑罚上规定和处断上的一罪。继续犯、想象竞合犯、惯犯、吸收犯、连续犯、牵连犯等不在一行为人犯数罪的规定,不适用数罪并罚原则。 2、一行为人所犯数罪,必须是发生在法定的时间界线之内; 3、必须在对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并罚范围、并罚程序规则决定执行并罚刑罚。 二、如何对犯有数罪的人确定刑罚一人犯有数罪,即一人犯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罪的,一般对其采用数罪并罚的方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总的处罚原则,是指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法院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具体如下: 1、对于犯罪分子犯有数罪的,都应对各罪分别作出判决,只要数罪中有一种刑罚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就应当执行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2、对于数个罪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不论其数罪总和刑期多少年,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的刑期最高不能超过20年;对于数个罪都是被判处管制的,不论管制的总和刑期多少,决定执行的管制刑期最高不能超过3年;对于数个罪都是被判处拘役的,不论拘役的总和刑期多少,决定执行的拘役刑期不能超过一年。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总和刑期是指将犯罪分子的各个不同的罪,分别依照刑法确定刑期后相加得出的刑期总数。数刑中最高刑是指对单个犯罪确定的最高刑期。对于被告人犯有数罪的,人民法院在量刑时,应当先就数罪中每一种犯罪分别量刑,然后再把每个罪判处的刑罚相加,计算出总和刑期,最后在数罪中的最高刑期以上和数罪总和刑期以下,决定执行的刑罚。如,被告人在判决宣告之前犯有强奸罪和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这两种罪最高刑期为15年,总和刑为25年,人民法院只能在15年以上25年以下决定应执行的刑期。但是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也就是应执行的刑罚只能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 3、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也就是说,在数罪中有一个罪判处附加刑的,或者数罪都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都应继续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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