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银行卡被司法冻结6个月具体如下: 1、只要案子没有结束,就一直会被冻结,如果案子结束了,冻结的银行卡6个月之内会解冻; 2、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 3、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实施冻结的情形如下: 1、已经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2、是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的; 3、是已经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4、是可能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 5、是其他需要及时冻结、查封的情形。 综上所述,银行卡被法院冻结的,六个月后自动解冻。但是执行人申请延长时间的,会进行续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