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架把别人手指打骨折的该怎么赔偿 |
释义 | 打架把别人手指打骨折的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那么这些赔偿费用的标准具体是怎样的呢? 1.医疗费,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伙食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赔偿; 4.护理费,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交通费的赔偿,一般应以公共汽车、火车的硬座、轮船三等以下舱位等的收费标准计算。但伤情危急,交通不便或当地无上述车的除外; 6.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7.营养费,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依照法医学的鉴定标准,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分为十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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