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章:“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如果要提交的是文件或照片,可以将其打印出来;如果要提交的是视频文件,可以将其刻录成光盘。而且,除非有特殊情况,不然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而非当庭提交证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章:“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