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没有孩子出生证明怎么办 |
释义 | 没离婚能打出生证明。依据《生育条例》,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证件大致如下:出院结算单在医院办理,医院签发的《首次签发登机表》;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准生证;孩子的名字要起好。到当地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理即可;如果超过1年不办理,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一、给孩子办出生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所需要的证件有:1、母亲分娩的医院出具的出院结算单,或者是医院签发的接生情况证明。2、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有关单位签发的准生证。4、办理孩子出生证明前父母双方应该想好孩子的名字。5、带上有关材料到当地的妇幼保健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孩子出生后超过一年没有办理,要先进行亲子鉴定。 二、出生证明如何开 出生证明应先凭借夫妇身份证,在婴儿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然后在产妇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即可。注意要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时间段办理。 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 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三、出生医学证明如何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有效的证件以及出院时结算清单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即可。 出生医学证明,就是在医学上对刚出生的宝宝进行的一些证明,包括出生时间、出生地点等等,在法律上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它是是每个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出生医学证明补办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2、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经核实情况属实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实行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后,新生儿父母只需跑一次医院即可领取纸质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也可在手机微信卡包里查看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可广泛应用于公安、人社、卫计、司法等部门30多个办事场景,办事部门通过网络即可实现电子证照查验,无需群众提交纸质出生医学证明。此外,省内部门之间通过网络核查电子证照,不再需要进行证件的真伪鉴定和异地信息协查,不再需要一纸证明来说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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