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了对事故责任追究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