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育险的构成是由国家社保统筹账户支付的,其构成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法律依据:根据《生育保险办法》第四条规定: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和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根据《生育保险办法》第五条规定: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根据《生育保险办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后提出,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后实施。超过工资总额0.5%的,应当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