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违反过计划生育,只要你的违法生育行为已经经过户籍地、居住地或生育发生地的计生部门的处理结案的,一般政审能通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违反过计划生育政策的人是不可以报考公务员的,录取不了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都是只要一违反计划生育就开除公职的,并不管你交不交社会抚养费,交社会抚养费是开除公职以后的事情了,你报考公务员考试过关后是要经过详细的政审的,只要你档案里面有违反国策的记录,政治上就是一票否决的,不会再看你是否接受过经济上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