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银行向委托方出具存单应承担兑付责任吗
释义
    存单纠纷案件中,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的出资人与金融机构成立委托贷款关系。金融机构出具的存单或合同不影响该关系的成立。在存单纠纷案件中,如果出资人和金融机构或用资人按照委托贷款的要求签订了委托贷款协议,那么法院应该认定出资人和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了委托贷款关系。金融机构向出资人提供的存单、进账单、对账单或签订的存款合同,都不会影响金融机构和出资人之间委托贷款关系的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存单纠纷案件中,出资人与金融机构、用资人之间按有关委托贷款的要求签订有委托贷款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出资人与金融机构间成立委托贷款关系。金融机构向出资人出具的存单或进帐单、对帐单或与出资人签订的存款合同,均不影响金融机构与出资人间委托贷款关系的成立。出资人与金融机构间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后,由金融机构自行确定用资人的,人民法院应认定出资人与金融机构间成立信托贷款关系。
    委托贷款协议和信托贷款协议应当用书面形式。口头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当事人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予以认定;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金融机构与出资人之间确系委托贷款或信托贷款关系的,人民法院亦予以认定。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17:4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