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扣9分。 未悬挂号牌扣分,具体如下: 1、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将一次扣9分,并处罚200元; 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都将面临扣9分,处罚200元; 3、如果情节严重,或者出现了致人伤亡的事故发生,就不是罚款扣分那么简单了,还会上刑事诉讼,扣留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 1、饮酒驾车、驾驶不符合车型的机动车、校车载人超过核载20%等一次记12分; 2、暂扣驾驶证驾车、违反信号灯驾驶等一次记6分; 3、高速路驾驶低于最低时速、尚未定期安全检查等一次记3分; 4、未按规行车、妨碍安全驾驶等一次记2分; 5、不按规使用灯光、会车、未携带驾驶证等一次记1分。 综上所述,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一次扣9分,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