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人提供犯罪线索给司法机关,算犯罪嫌疑人立功吗? |
释义 |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要是立功表现的,法院在判刑量刑时,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但是,犯罪嫌疑人怎样做才算立功呢?家人提供犯罪线索给公安机关是否算犯罪嫌疑人立功呢? 如何认定嫌犯立功? 在犯罪嫌疑人被抓被捕后,要想立功减刑的,就应该达到以下认定标准: 1、立功必须是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不认定是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 2、立功的检举他人罪行材料应当指明具体犯罪事实。如果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行为,是不能认定为立功的。 3、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重要线索的,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认定为立功。倘若嫌犯提供的线索,对案件侦破和抓捕罪犯没有起到实际作用的,不能认定为立功。 所以,犯罪嫌疑人提供案件线索的,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最终是否会被认为是立功,应由警方结合实际案情来决定,确实有作用的,应当认定为立功。 亲友提供法犯罪线索的不认定为立功 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由于被捕被抓的原因,有时候不能提供犯罪线索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从而无法立功,不能获得减刑机会。 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亲友为了让犯罪嫌疑人获得减刑机会,会想方设法帮助犯罪嫌疑人获得减刑机会的,而向其司法机关提供犯罪线索,就是常见的一种方式 但是这种做法,是不能帮助犯罪嫌疑人获得减刑机会的,因为法律规定,这种方式不能惹认定犯罪嫌疑人立功。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形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立功: 1、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2、犯罪分子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3、犯罪分子亲友为使犯罪分子“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 当然了,犯罪嫌疑人能检举他人犯罪的,应积极向司法机关举报,争取获得立功减刑的机会。倘若确实无法提供相关线索的,也应该如实向司法机关供述罪行,从而获得从宽处罚的机会,因为减刑不仅仅只有立功才可以。如果有亲友涉嫌犯罪的,最好找个刑事辩护律师协助处理,这样更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一、一般立功的认定减刑的表现有哪些 立功的认定减刑的主要表现在,犯罪分子在到案后至判决确定前的期间,具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又或者阻止他人犯罪活动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从而使其他案件得以侦破等有利于国家和社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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