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被收购原债务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偿还。公司原来的债务通常情况下是由合并之后的公司予以继承。但是可以在收购之前和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意见一致的协议以降低负债的数额。若是原来的公司已经要到了马上破产的地步,则这种协议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都是有利的。 一、买来的公司有债务怎么办 买来的公司有债务应该根据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偿还。公司在转让之前必须要把转让的事宜对外进行告知,告知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以便债权人可以按照法律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维权。如果公司有清偿的能力的,在公司转让之前首要的任务就是清偿债务,通过对债权和债务的整合,清偿之前的债务。 二、公司分家债务怎么办 公司分家债务应该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分家的应当通知债权人,公司在分家之前的债务应该由分立之后的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公司应该从做出分立的决议当天开始十天之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天之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但是如果公司在分立之前和债权人对于债务的清偿达成了书面协议的则可以按照约定偿还债务。 三、并购时公司原债务如何处理 并购时公司原债务由合并后公司继承,在收购前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协议减少债务金额。如果原公司要破产,这项协议对双方都有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合并方应当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