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是特殊商品,国家以登记为准则,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产所有权归属男方。 第一种情况,结婚后,男方的收入为家庭共同财产,此是以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女方可主张自己的权利。(只要不离婚,也就没什么可主张的) 第二种情况,第一年也是共同财产支付房贷面男方父母一次付清,可认为是男方父母对男方的个人赠与,如果他们之间有约定,也可以是借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原被告对涉案房屋的共有应依法认定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