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性肿瘤保险是否可以作为家庭保障计划的一部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恶性肿瘤保险可以作为家庭保障计划的一部分。在保险法中,恶性肿瘤属于重大疾病范畴,保险公司可以提供相应的保险产品。在赔偿方面,由于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赔偿标准应以合同约定为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被保险人患上本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必须明确承保的范围、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及交纳保险费的期限。保险金的给付须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公平、合理、公正原则确定。” 综上所述,恶性肿瘤保险可以作为家庭保障计划的一部分。被保险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赔偿标准和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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