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结束死亡怎么办 |
释义 | 交通事故赔偿后如这类原告死亡的,当事人家属认为是由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可以向法院上诉。对相关的交通责任人提出赔偿要求。相关的死亡人员家属应积极的收集案件证据,对这类人员的死亡进行鉴定。 除了医疗费、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外,被告还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对受害人进行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方面作出赔偿。 一、交通事故缝针3厘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造成3厘米的疤痕,并不能判断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伤情鉴定后,才能确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基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构成残疾或者死亡有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根据不同的地区以及城镇、农村户口赔偿数额不尽相同。 二、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怎么赔偿?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受害人主张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一)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未构成伤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二)造成残疾的情形:交通事故致受害人伤残的,可能请求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三)造成死亡的情形: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近亲屋及其生前依法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可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台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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