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州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湖州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办理流程。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审核、到服务网点办理手续以及获得公积金款项。单位破产、解散、撤销或职工账户实行托管管理的,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随带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直接办理提取手续。湖州市公积金提取流程大致包括上文提及的四大步骤,即准备办理材料、审核、到服务网点办理手续以及获得公积金款项。 法律分析 1.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2. 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3. 职工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4. 职工或其委托代理人到银行办理提款或转账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单位破产、解散、撤销或职工账户实行托管管理的,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随带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直接办理提取手续。下图是湖州市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办理流程图: 湖州公积金提取流程大致包括上文提及的四大步骤,即准备办理材料、审核、到服务网点办理手续以及获得公积金款项。市民主动了解这些可以帮助自己提高手续办理效率。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种情况。 1.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失踪,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离开原单位,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无法再保留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提取条件、提取方式、提取金额等。 具体而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死亡证明或宣告失踪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 而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离开原单位,需要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注销手续,之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另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应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一次性支付给提取人。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了一定的依据和指导,但具体操作仍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结语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审核、到服务网点办理手续以及获得公积金款项。单位破产、解散、撤销或职工账户实行托管管理的,职工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可随带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直接办理提取手续。市民主动了解这些可以帮助自己提高手续办理效率。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一条 地方有关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向本级人民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报。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时,应当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时,必须有财政部门参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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