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城管一般属于事业单位,绝大多数为事业编制和合同制人员,城管局局长、副局长、大队长等领导职务为公务员编制。作为一名城管从业者,有的地方也会叫作行政执法局,执法的范围比一般人们认为的城管执法范围要大一些,在一个城市中,城管是必不可少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工作并不是很简单,具有很强的挑战性。 在城管中,也有社会招聘的临时工。行政执法中队的城管队员,属于事业编制人员;城管的领导干部,比如城管科的科长、副科长、科员等,属于公务员,大多数是转业军官出身。总的来说,全国大部分城管都属于事业单位,一小部分属于参公单位,但是很少有行政单位。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