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下,在 公积金贷款额度 不足以支付房屋尾款的时候,购房者通常会申请组合 贷款 ,那么,在办理组合贷款时, 公积金 部分及商贷部分的贷款额度应该如何计算呢? 第一步:计算 公积金贷款 额度 公积金贷款的利率相比商贷要低不少,所以购房者都希望能贷到更高额度的公积金贷款。 目前,各地公积金对于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并不统一。以 上海 为例,其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倍。 而 北京 的计算公式比较复杂,首先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 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然后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需要明确的是,计算出的最高贷款额若超过公积金贷款上限,则以上限为准。 第二步:计算商贷部分额度 对于商贷部分,各地的标准比较统一,即商贷额度=n(评估值或 网签 价中较低的)*贷款成数-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客观: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