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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检察院起诉期限
释义
    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一个月。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采用速裁程序的,检察院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是否审查起诉的决定。对于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一、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二、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三、检察院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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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4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