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保险合同中的等待期属于合法约定,且不得超过180天。对于麻痹症患者来说,如果其在等待期内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因此,麻痹症患者在购买重疾险时需要考虑保单中的等待期。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合同中的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与被保险人的特定情形相符合,不得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2.《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人在承担风险时,有权根据风险程度和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保险费率或者保险责任,但不得侵犯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3.《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应当以明确的文字表述于合同中。 4.《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等待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180天。 5.《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被保险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资料,致使保险人不能正确评估风险,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保险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