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方不到场,不影响认定书效力,可以按认定书认定责任分配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对方不履行的,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1、首先您可以直接去工商局查询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2、前往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大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3、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4、回去等消息。5、这种情况下可以让交警出具无法认定的结论。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