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官司女方需要什么证据? |
释义 | 女方不需返还彩礼的条件有三:1.已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2.未登记但同居时间超过两年;3.未登记但同居期间有子女。这些条件可成为女方在彩礼官司中的证据。彩礼官司女方的证据可以从不需要返还彩礼的条件入手。女方不退彩礼的条件包括: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超过两年;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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