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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外合同中的通知方式是否可以口头确认?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确认通知方式,而口头确认通知方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使用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通信工具或者以文字方式确认合同内容的形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通知的方式。没有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通知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发送。没有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的,通知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发送。”
    因此,涉外合同中的通知方式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确认,口头确认通知方式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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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23:5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