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协议进行办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名下,婚后由双方偿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约定,那么该房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按揭款为共同债务。 2、如果男女双方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名义办理了按揭,由一方偿还贷款,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如果没有约定,无论是登记于双方名下还是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贷款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