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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本省内能补办身份证吗
释义
    一、本省内能补办身份证吗
    可以,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的省、市、县均可以异地办理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原有效期满的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户口簿、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如何在省内异地补办身份证
    首次申领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等,仍需回户籍地办理。具体为,在本省登记常住户口,跨市或跨县(市)、区居住、工作、就学,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的人员,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
    其他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以及申请人相貌变化较大需要户籍地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核实的,仍需回户籍地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短期出行人员,比如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等拟在异地居住不满30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也应回户籍地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需要住宿和乘坐火车、飞机的,可向相关公安派出所申请开具临时证明。
    未满16周岁及无行为能力人员,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异地办理的居民身份证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单位领取,并当场核验指纹,原则上不得代领。
    省内异地补办身份证的业务流程为,申请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理申请、采集信息、收取工本费、发放证件、处理质量回馈等步骤;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审核签发。省公安厅建设了省级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平台,承担跨市办理业务。
    身份证受理点核验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后,符合条件的,当场为申请人拍摄相片、采集指纹信息。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上报省公安厅制证。申请后20个工作日,申请人凭领取凭证到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证的应同时交回旧证。
    申请人在异地办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时按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工本费收取标准不变,换领每张20元,补领每张40元,不另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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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6: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