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户口怎么样迁出来 |
释义 | 离婚后想要办理准迁证,需要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可以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分析 离婚后,申请办理准迁证所需的证件包括: 1. 落户申请; 2.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 5. 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结语 离婚后申请办理准迁证需要提供一系列证件,包括落户申请、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完成后,还需携带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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