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该《规定》第二十一条还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也依照上述规定执行。可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一般民事案件一样,当事人申请和解的期间也不记入审理期限。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调解是不会计算在审理期限内的,在调解的时候还没有进行正式的开庭,如果调解不成的话,就会开庭审理,所以调节并不会计算在审理的期限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