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子女认祖归宗后是否有继承权 |
释义 | 养子认祖归宗,即养子和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还是未成年人的,那么被收养人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被收养人已成年的,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子女与生父母需协商确定是否恢复权利义务关系。只有恢复权利义务关系的,成年子女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一、养女和侄子谁有房子继承权 养女有房子继承权,是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具体的继承人员如下所述: (一)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父母 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三)子女 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需要注意的是,继子女并不当然的享有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只有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情况下,继子女才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同时还规定,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因继兄弟姐妹之间的抚养关系而发生,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互为的二顺序继承人;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四)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 二、和养父母解除关系方式有哪些 和养父母解除关系方式如下: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养父母的儿子如果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是独生子。是否能享有独生子女权益,还取决于是否有独生子女证,办理独生子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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