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的惩罚: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惩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属于特别严重情节的,惩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3、属于较轻犯罪情节的,则应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