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行,市长是人大批准任命的,同样免职也得由人大通过。或者可以由上级政府任命或免职,但这种不是最正规的途径,上级任命而未经人大批准的只能做“代市长”,同样免职的市长也得由人大最终批准免职才算数。可以说市长是全体市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任命或免职的负责整个城市管理的官员。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一条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的选举,如果发生违反党章的情况,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调查核实后,应作出选举无效和采取相应措施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