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人员在职期间去世,是否可以继承? |
释义 | 在职期间死亡,或者按月领取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还未领完就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继承人持相关证明资料可申请将被继承人的个人企业年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支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可以继承。 在职期间死亡,或者按月领取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还未领完就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继承人持相关证明资料可申请将被继承人的个人企业年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支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是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可以继承。 在职期间死亡,或者按月领取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还未领完就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继承人持相关证明资料可申请将被继承人的个人企业年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支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是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可以继承? 在职期间死亡,或者按月领取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还未领完就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继承人持相关证明资料可申请将被继承人的个人企业年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支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在职职工死亡,企业年金家属只能继承个人交的,还是公司交的和个人交的都能继承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是能继承的。如果该工作人员参加了社保,在其死亡后,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被继承。但是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除非具有出国定居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么和房屋么? 城里人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则不能成为遗产,故不能被继承。《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该内容由 章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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