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市2022年养老金调整标准 |
释义 | 宁波市2022年养老金调整标准的相关规定如下: 1、根据国家规定,调整措施与往年相同,继续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 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将继续采取统一的调整办法,即所有参加调整的退休人员,按照相同的固定调整额、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比例和老年倾斜额计算调整额: (1)额度调整。所有参加调整的退休人员都可以在32元内享受定额调整额度,体现了社会公平; 2、挂钩调整。包括与本人缴费年限和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挂钩,挂钩调整部分的金额在退休人员中会因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体现了“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从具体标准看,缴费年限的调整维持了前三年的标准,即对于缴费满15年及以下的退休人员部分,每月基本养老金每增加1.5元(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不足15元的,补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超过15年至30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5元;缴费满30年以上的,每月基础养老金每满1年增加3元。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金额按照本次调整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1.34%计算; 3、适当的倾斜。在享受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体现了特殊照顾: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但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发25元;8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每月增发5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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