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养老金发放日期有调整吗 |
释义 | 一、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为调整对象 本次养老金调整的对象为2018年4月30日前按国家、省市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 调整分两部分,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71元标准增加,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55元标准增加; 第二部分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3元。 计算公式为: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提高部分=71+3×缴费年限;退职人员养老金的提高部分=55+3×缴费年限 三类人员的养老金将适当提高 二、在上述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部分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额度,主要有三类: 一.截至2018年4月30日,退休(退职)人员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每人每月增发30元; 二.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据宁波市劳动保障部门统计,宁波现有企业退休人员31万人,此次调整提高后,全市一年将增发养老金约5.9亿元。 该内容由 冯卫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