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车撞了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当事人的过错进行赔偿,一般需要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客观: 交通事故处理 工作规范第八十一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调解书》,由参加调解的各方当事人签字,主持调解的交通警察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后,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由主持调解的交通警察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后,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