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自愿有偿退出农村的承包地。2、流转承包地。随着大批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甚至是定居的,造成了农村土地大量闲置,为了更好的利用土地资源,提高使用率,所以很多地区都积极鼓励引导农民流转土地。土地流转只是把土地的经营权交易出去,承包权仍然是农民自己的,合同到期后土地就可以拿回来,而在此期间可以有租金收益。3、保留承包地。由于国家已经多次明确指出,不得以在城市落户为条件收回农村的承包地,因此即便农民朋友选择既不退出土地,也不流转,也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长期抛荒土地,仍然是有风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