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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妻子性冷淡可以作为离婚依据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妻子性冷淡可以作为离婚依据。男女结婚后是有履行夫妻义务责任的,如果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是可以作为诉讼离婚依据的。主要是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感情已破裂的可以申请诉讼离婚。
    一、离婚起诉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二、起诉离婚起诉阶段的程序是:
    1、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递交诉讼状;
    2、法院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3、立案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庭前调解;
    5、调解不成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6、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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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7: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