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户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
释义 | 立户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如下: 1、《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 2、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 3、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 持以上材料到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开户申请。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 立户指立户口或分户口,年满法定年龄,独立生产生活,申请自立一户,立户口比较广泛,和分户是相铺相成的。立户条件,家庭成员身份及相关系证明,私有房屋产权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分户条件,婚姻关系变更等与分原因相关的证明,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产权证明,房主有拟分户人员民肆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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