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是需要到法院进行起诉,才能退房退款吗? |
释义 | 逾期办理房产证超过一年可以退房。当事人可以向开发商咨询原因进行协商沟通,合同中对逾期办证违约金作出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办理的可以解除合同进行退房。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逾期办理房产证可以退房吗 逾期办理房产证可以退房。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逾期时间较长,购房者完全有权利要求出卖人进行退房,如果出卖人不退的,购房者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房产证办理期间,户口变更,有影响办理房产证吗? 法律分析:可以不用,但是变更的话比较好。户口簿户主变更,是不会因为房产证变更就必须更改的(房产证持有人有权决定户口簿户主人员,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户员)。若房产证持有人认为需要修改的时候,可以由房产证持有人带上户口簿前往户籍部门进行修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我想问一下,20多年前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写的公平才能办理房产证? 法律分析:房产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从国家法律政策来说,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绝对不允许交易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子买卖必须以过户为准,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房产证丢失需要两个人挂失吗? 不可以。这属于共同财产,一个人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挂失的,必须是二人同时到场才可以的。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经过审核后大约30日可以拿到。所以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自己一个人不能办理挂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权】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房产证遗失需要两个人挂失吗? 不可以。这属于共同财产,一个人是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挂失的,必须是二人同时到场才可以的。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经过审核后大约30日可以拿到。所以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自己一个人不能办理挂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权】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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