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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关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释义
    下面我会为你提供海关行政复议法的相关内容,望采纳。
    1.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广州海关所属各隶属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广州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广州海关或广州海关各办事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广东分署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口头申请,也可以书面申请行政复议。
    书面申请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内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且由其签字确认。
    行政复议有哪些相关规定?
    1、一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机构是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
    2、二是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是五个工作日。
    3、三是审查的内容包括:行政复议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其内容是否符合行政复议法的要求;是否有其他救济手段排除了行政复议,即对于法律不要求必须经行政复议后即可起诉的事项,应当审查行政相对人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已经受理;是否是重复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四是审查后的处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依据法律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海关行政复议申请单的内容主要是哪些?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自收到复议申请以后,对属于海关行政复议范围的自海关行政复议机关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海关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申请人不是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属于海关行政复议范围;超过法定申请复议期限,且无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不属海关管辖;已向其他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请复议;申请复议未递交复议申请书等。如果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在5日内做出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对海关做出不予受理决定或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可以自收到不受理决定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法第十八条第一项有哪些内容
    本条是关于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转送行政复议申请的规定。一般说来,应该是行政复议的案件多于行政诉讼才合情理。但是,据了解,行政复议条例实施以后的前五年,全国行政复议案件总数不足十五万起,低于同期各级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总数(近二十万起)。另据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局调查,该省每年信访、上访数约六万起,其中有关行政侵权、可以纳入行政复议程序的占25—50%,依此估算,至少有一万五千起可以成为行政复议案件。事实上,黑龙江各级行政机关每年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总计不超过二千起。造成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上不来的原因很多,但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条条框框较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不方便,是一个重要原因。
    行政复议法10条关于复议的内容是哪些?
    行政复议法10条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条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规定的权限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4月29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当前版本为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行政复议法规定权的相关解答如上。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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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