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杭州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且同一单位实行同一缴存比例。单位因严重亏损等原因,低于12%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市民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可按照下面的公式来计算: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二、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为:一、住房消费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二、非住房消费类:1、离休、退休;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6、出国、出境定居;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三、使用公积金应满足的条件贷款对象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有的城市要满1年),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