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小微企业是指不超过3000万元、从业人数不得超过100人的工业企业,以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法律客观: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四 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