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结束后多少日内依据调查事实和证据作 |
释义 |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结束后30日内依据调查事实和证据作出调查结论,并书面告知内河交通事故当事人。 交通事故后的紧急处理措施如下: 1、马上停车,关掉引擎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 2、发出警示,保护好现场,亮起危险警告灯; 3、情况估计,迅速估计现场情况; 4、护理伤者,切勿移动受伤者; 5、防止危险,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 6、马上求救,需要求救时,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边的移动电话; 7、记录现场,如事故发闹答笑生时有目击者,要立即记下目击证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 8、互换资料,包括车款、出厂年份、车牌号码及有效日期; 9、及时报案,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 10、人员转移,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上人员应当立即下车。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举液宿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结束后30日内,依据调查事实和证据作出调查结论,并书面告知内河交通事故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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