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倒塌拆迁后能否获得房屋补偿? |
释义 | 房屋倒塌后的征收补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获得房屋剩余价值、安置等补偿。补偿对象是所有权人,评估对象是房屋及土地。房屋不存在则无补偿,坍塌仍有残值补偿。仅有房产证不会补偿。空闲宅基地需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确定使用权者由集体收回。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重置单价+土地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面积。 法律分析 房屋倒塌后,进行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也能获得一定的补偿。如房屋剩余价值补偿、安置补偿等。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评估的对象是房屋及其所占的土地。如果房屋不存在,是没有房屋部分的补偿的,如果房屋坍塌、有残值还是要给予残值补偿的。但是不会仅因为有房产证,就给补偿。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拓展延伸 倒塌拆迁后的房屋补偿政策如何执行? 倒塌拆迁后的房屋补偿政策执行方式因地区而异,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政府会进行评估,确定房屋倒塌原因和责任。然后,相关部门会与业主协商,确定补偿方案,涉及到房屋价值评估、补偿比例等。接下来,政府会发布补偿通知,并要求业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业主提供完整材料后,政府会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补偿金额。最后,政府会与业主签订补偿协议,进行房屋补偿支付。补偿方式可能包括货币补偿、安置房等。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补偿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业主应详细了解当地相关规定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结语 房屋倒塌后,被征收人可享受相应补偿,如剩余价值补偿、安置补偿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补偿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评估对象为房屋及土地。若房屋不存在,无房屋部分补偿,但坍塌房屋仍可获得残值补偿。仅凭房产证不会获得补偿。空闲或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确定。确定使用权的需经集体报县级政府批准,注销土地登记并收回土地。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拆除房屋建筑面积。补偿政策因地区而异,包括评估、协商、审核、签订补偿协议等步骤。补偿方式可能涉及货币补偿、安置房等。需详细了解当地规定并与相关部门沟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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