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权终止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房产抵押权终止后,抵押人需办理变更或注销抵押登记。抵押房屋可卖,但需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受人抵押情况,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若房屋价款低于价值,抵押权人可要求提供担保。卖房后,剩余价款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继续清偿。需按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总之,被抵押的房子可转让,但需履行通知抵押权人的义务,否则影响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房产抵押权终止后如何处理 房屋抵押终止后,抵押权消灭的,抵押人应当持债权消灭证明等材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抵押了的房子还能卖给别人吗 事实上,房子被抵押了后所有权人将受到以下限制: 1、房子抵押期间,房屋所有权人转让房屋时,应当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也要告诉房屋买受人房屋已经抵押了的情况。 如果出卖人没通知,也没事先告知有抵押,那么这笔房屋买卖合同将做不成,因为房屋转让合同属于无效。 2、买卖房屋的价款明显低于房屋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抵押人不提供担保,将不得出售房屋。 3、房屋抵押人出售房屋得到的价款,除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向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后,剩余部分都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就由抵押人继续清偿。 因此,按照以上规定,其实被抵押了的房子,还是可以被转让的,就是得尽到通知抵押权人,告知买受人的义务,否则的话,就将直接影响转让的法律效力。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抵押终止后,抵押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抵押登记。如果抵押房产被依法处分并转让所有权,抵押人还需在30天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对于已抵押的房产进行转让,所有权人需事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受人该房屋已抵押的情况。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未提供相应担保的转让将被视为无效。房屋转让后的价款,除清偿债务外,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继续清偿。因此,被抵押的房产在满足通知和担保要求的前提下,仍可进行转让,否则将影响转让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抵押权问题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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