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村委的印章,应由村委主任或者委托人保管。如果村委换届,旧的村委主任落选,应将村委印章交给新的村委主任,由村委主任自己保管,或者委托其它的村委干部保管。能够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监督下进行印章和其它的手续交接。 法律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