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的法律效力?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的法律效力无法律效应,只是负责监督职能。1、村监委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实行村民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组织协调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监督村民委员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情况等。2、村监委会组织结构:村监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成员根据村委会的总人数由3-7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3、监委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可下设村务公开、财务、重点工程、治保安全、环境卫生等监督小组,组长一般由监委会成员担任。4、主要职责:1、组织村民代表听取村民委员会工作汇报;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执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半年度和年度述职评议。2、受理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工作;引导督促村民代表支持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3、应当由村民委员会依法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而村民委员会不组织召集,或擅自作出决定并拒绝更正的,可由监委会召集并主持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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