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延期举证异议是指什么?
释义
    延期举证异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6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确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如何举证
    第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第二,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对于自己的主张,当事人可以申请调取交警部门或自己准备证据材料,比如,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现场录像资料、现场勘查笔录、当事人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笔录、事故现场痕迹、检验、鉴定等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主张。第三,通过信访程序。依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身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重新认定后,予以救济。
    交通事故交通费是指什么
    交通事故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并且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转院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的支出。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财产损失,这一损失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按照侵权法的理论,赔偿义务人对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全的异议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而在被保全人对于对方提出的保全不服的时候,是可以提出财产保全异议的。
    案外人以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的标的的权属并非被申请人所有,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加以证明,以案外人的身份认为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所执行的标的违反法律的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解除法院已采取的强制措施,将已执行的标的归还原主,这就是案外人提出异议的过程。从其过程来看,案外人异议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申请人,也不是被申请人,而是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
    2、采取强制措施的机构是依法行使职权的人民法院;
    3、强制措施已经实施;
    4、案外人提出异议主张权利并提供相关证据。
    因此,根据案外人提出异议过程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财产保全案外人异议的定义可归纳为:诉讼中,法院依法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后,案外人对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的标的主张权利,并提供相关证据的过程。
    机动车是指哪些车辆
    根据国家有关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标准的规定,机动车类型可分为如下几种:1、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2、小型汽车: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3、专用汽车: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包括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4、特种车:指有特殊专门用途的紧急用车辆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5、有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行驶在轨道上的车辆。6、无轨电车:指以电动机驱动,设有集电杆,装有轮胎或车轮的车辆。7、电瓶车:指以电动机驱动,以电瓶为电源的车辆。8、三轮摩托车:指总质量在750千克以下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9、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10、四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28千瓦,载质量不大于1,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公里/小时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11、三轮农用运输车:功率不大于9千瓦,载质量不大于500千克,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40公里/小时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12、大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14.7千瓦(20马力)的方向盘式拖拉机。13、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指发动机功率小于14.7千瓦的方向盘式拖拉机。14、手扶拖拉机:指用手把操纵转向的轮式拖拉机。15、轮式自行专用机械:指设计行驶速度在10公里/小时以上,装有充气轮胎,可以在道路上自行行驶的专用机械。16、全挂车:指本身无动力,独立承载,依靠其他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17、半挂车:指本身无动力,与主车共同承载依靠主车牵引行驶的车辆。
    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是指什么?
    1、仅造成当事人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轻微伤依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执行;
    2、仅造成财产损失的案件;
    3、对事故事实以及成因有争议或是对之无争议但不能达成和解协议;
    4、因无牌照、无检验合格或保险标志而发生交通事故的;
    5、运载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车辆导致的交通事故。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9 8: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