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由于保险公司上诉,所以一审判决未生效。在二审的过程中,如果有新的证据是可以向法院提交的,当然,每一方提交的证据肯定都是对己方有利的。 2、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一般在起诉时就可以确定的,如果认为起诉状上的诉讼请求数额较低,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增加诉讼请求。 3、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所以,可以就你新增加的诉讼请求由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另行起诉。 4、由于一事不再理原则,你不能重新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