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联营合同的主体如何确定 |
释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三、关于联营合同的主体资格认定问题(一)联营合同的主体应当是实行独立核算,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以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企业法人或者事业法人联营的,也可以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二)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条件的,未经法人授权,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联营合同;擅自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联营合同且未经法人追认的,应当确认无效。党政机关和隶属党政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军事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科协和各种协会、学会及民主党派等,不能成为联营合同的主体。 合同主体的认定是什么 合同主体的认定是审查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法律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要求实施的主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合同生效要求合同必须满足合同当事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条件。 联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联营合同包括以下内容:1、联营体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2、联营各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3、出资方式;4、各方的权利义务;5、利润分配;6、违约责任等。 联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由于联营合同的性质和种类不同,其合同中的条款也应有所区别,以法人型联营为例,其主要条款应完备、明确。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联营体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工商登记信息;(2)联营的宗旨;(3)联营各方的名称及经济性质;(4)联营各方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5)联营各方的权利义务,联营各方应本着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效益、共担风险的四共原则进行,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享受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6)利润分配及承担连带责任的具体方案;(7)联营体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8)联营各方参加及退出的条件和程序;(9)联营体管理机构的产生、形式及职权;(10)联营体主要负责人姓名及任期;(11)联营章程的修改和程序;(12)违约责任;(13)联营合同纠纷解决方式;(14)其它要说明的事项。 招投标中变更签署合同的主体,效力如何认定 如果经招投标中签署合同的主体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主体,则有效,如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则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 怎么确定联营合同纠纷管辖 确定联营合同纠纷管辖如下:法人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法人型联营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合伙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合伙型联营体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协作型联营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管辖确有困难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何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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