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保险合同犹豫期? |
释义 |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内,可以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已付保险费。一般为收到合同后的十日至十五日内,具体根据地区规定而定。 法律分析 犹豫期也称为冷却期,对于有犹豫期的险种,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签署,在此期间,投保人可以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将在扣除生产成本后退还已付保险费。一般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十日内,或银保渠道开通后十五日内,因地区规定不同,有的为自然日,有的按工作日计算。 拓展延伸 保险合同犹豫期的计算方法及注意事项 保险合同犹豫期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合同的权利。计算保险合同犹豫期的方法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开始计算,根据合同约定的天数确定犹豫期的长度。注意事项包括:在犹豫期内取消合同需书面通知保险人,通知方式应符合合同约定;犹豫期内保险人应及时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犹豫期过后,保险合同将正式生效,双方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犹豫期的具体规定,以便在需要时正确行使取消合同的权利。 结语 保险合同的犹豫期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合同的权利。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保险人取消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退还已付保险费。犹豫期过后,合同将正式生效,双方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购买保险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犹豫期的规定,以便在需要时正确行使取消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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